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重庆政法委副书记:领导干部要带头守法

时间:2014-03-17 20:39:42  来源:  作者:匿名

大力推进审判、检务、警务公开,强化法律监督。坚持以公开促公正、以透明保廉明的思路,最大限度地扩大和落实警务、检务、审务公开,自觉接受监督,真正让执法权力在阳光下运行。健全审判公开机制,建立起群众诉求表达渠道、意见收集渠道、处理反馈和评价机制,深化“阳光司法”拍卖改革,推进“立案、庭审、执行、听证、文书、审务”等全面公开,让当事人更便捷地了解审判、执行的进展和结果。健全检务公开机制,进一步完善三级检察院网络便民服务新机制,打造“阳光检务”大平台,最大限度地公开检察机关的工作情况、案件信息,方便群众举报、查询、咨询。健全警务公开机制,通过开通警民热线电话,建立门户网站等多种形式,实行执法主体、依据、程序、过程、结果、监督公开,不断提高执法公信力。同时,强化法律监督。各级检察机关要健全与执法司法机关工作沟通衔接制度,共同打造公正、高效的司法环境。健全完善执法办案监督约束机制,实现常见执法司法行为的标准化、规范化、信息化,有效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行使,坚决防止滥用权力、贪赃枉法、刑讯逼供等违法行为,做到有法必依、违法必究。
完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制度。进一步调整补充事项范围和经济困难标准,扩大法律援助范围,使法律援助惠及全市低收入群体,确保应援尽援。建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标准,积极开展案件评查和质量检查工作,确保法律援助案件质量,做到应援优援。加强财政保障,加大司法救助力度,扶弱济困,确保低收入家庭的当事人打得起官司,有严重生活困难的刑事案件当事人、执行案件申请人得到司法救助,做到应救尽救。
进一步加强政法队伍建设。紧紧围绕“忠诚、为民、公正、廉洁”八个字的要求,全面加强政法队伍建设。“忠诚”是政法干警的政治本色,坚持不懈地对政法干警开展忠诚教育,始终做到政治上清醒坚定、忠诚可靠,始终做到忠于党、忠于国家、忠于人民、忠于法律。“为民”是政法干警的宗旨理念,深入开展群众观点再教育,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检验执法活动的根本标准,健全联系群众、服务群众的长效机制,建立由群众评判政法工作的机制,确保政法干警永远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。“公正”是政法干警的神圣职责,通过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政法干警,始终做到公正执法、公正司法,守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。“廉洁”是政法干警的基本操守,加强对政法干警的廉洁从政、职业道德、纪律作风教育,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,促进政法干警清正廉明、无私奉献。
加强法制宣传教育。提高广大参与者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,形成自觉学法遵法守法用法的社会风尚,是依法治市、建设良好法治环境的一项基础性工作。以“六五”普法为载体,加强法制宣传教育,将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作为普法重点,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“八进”活动,提高普法工作质量,加快形成自觉学法、遵法、守法、用法的社会氛围。坚持各级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制度和法制理论考试制度,将法制教育列为各级干部培训的必修课程,增强干部依法行政、依法办事能力。深化法治示范创建工作,每年打造一批法治示范单位,提高广大基层依法治理水平。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,领导干部尤其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,决不允许任何组织和个人凌驾于法律之上,坚决防止和反对以言代法、以权代法、干预具体案件。(作者秦敏系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)
(本文来源:人民网 ) 责任编辑:NN0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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