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月14日,大连退休警察赵明在网上发帖,实名举报大连某基层法院花费公款为全院干部集体购置手机。赵明反映,该法院用公款集体配发手机,“根据职务、级别不同,配发价值2200至4000余元不等的手机,据估花费40万元。此外,他还在网帖中举报,该法院组织全院干警到外地名胜景区“公款旅游”花费不菲。 该法院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,公款配发手机属实,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需要,出发点是便于联系群众。该院领导称,“法官干警的工资收入并不高,电话费却常常超支,法院决定实行电话公开制度,配发统一的手机和工作公号,要求24小时开机,以便与群众及时联系。至于赵明曝料反映的公费旅游问题,院方表示,该院2013年确实分三批组织去过外地学习。原定在大连党校完成,但由于大连党校和外地学校有“联合办学”的合作关系,为了让学员“开阔眼界”,故组织到广西、江苏和北京学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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