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市民孙琳向本栏目反映,两个多月前,她在街头因宫外孕引发大出血,险些丧命,而此前,她在市内一家医院检查时,医生并没能诊断出她是宫外孕,她因此与这家医院产生了纠纷。 孙琳说,她去年11月怀孕,12月11号出现了流产先兆,家人急忙将她送到市妇幼保健院,做了一系列检查。 孙琳此后回家休养了一段时间,没想到,今年1月4号,孙琳走在街上突感腹痛难忍,被好心人送到附近的医大附属一院,CT检查显示:孙琳腹腔内充积了3000多毫升积血,医生诊断为:右侧输卵管峡部妊娠,并已破裂,当即给孙琳做了右侧输卵管取胚术。 孙琳认为,当初市妇幼保健院没有检查出自己是宫外孕,才导致她经历了危险,应对此事负责。 市妇幼保健院医务科工作人员表示:院方经过调查,认同经治医生的说法,即:妊娠36天,血清值不够,B超无法检测出宫外孕,不过,在这种情况下,医生应该告知患者“随诊复查”,而经治医生当时虽然做了口头交代,但却没有将复查意见写在患者的病历单上,院方为此事组织了专家集中研讨,决定赔偿孙琳两次治疗所花费的8600元医疗费。 然而,孙琳对这个处理方案不认可,她坚持,妇幼保健院方面不仅应当退还医疗费,还应当给予一定的精神赔偿。双方协商不成,3月6号,孙琳就此事向大连市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,医疗事故调解委员会受理了孙琳的申请,将择日进行调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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